咨询热线:

189-4601-4444

您所在的位置: 青阳市律师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

律师介绍

孟令波律师 孟令波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曾任助理研究员、合资企业营销经理、司法所兼法律服务所主任,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近年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800余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孟令波律师

手机号码:18946014444

邮箱地址:lawyerchina@126.com

执业证号:12301200010242172

执业律所:黑龙江天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

合同纠纷

合同实际履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实际履行的主要内容

一、实际履行的含义

实际履行基本含义为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应自觉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约定标的,尤其不能简单地用货币代替合同规定的实物或行为;二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首先应承担按约履行的责任,不得以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来代替合同标的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实际履行。

二、实际履行的特点

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2、实际履行的基本内容是,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

3、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三、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2、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3、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4、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相关阅读:

合同履行的基本内容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

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

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946014444

联系地址: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

Copyright © 2019 www.wclawyer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